市卫生局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59号提案
《加大豆制品、馒头生产销售监管力度》的答复
我市在豆制品、馒头生产方面确实存在着设施简陋、环境条件、卫生条件差、馒头使用增白剂、豆制品掺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贫乏等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现将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品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针对目前豆制品及馒头生产等不卫生状况,卫生监督部门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监督管理:
1.严把准入关,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对豆制品、馒头加工单位进行治理整顿。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加工单位的环境条件、卫生条件、硬件设施、加工流程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缔。
2.对加工豆制品、馒头的原料坚持执行索证制度,杜绝用不合格原料加工豆制品和馒头。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豆制品、馒头加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4.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提高卫生意识。
5.和质检、工商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提案答复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