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狄美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见》的制定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履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这一论断正确揭示了人民政协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关系。人民政协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与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对参政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民革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不断适应《意见》的要求,更好地在政协发挥作用,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为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多做工作。
   
陆志奇:当前学习好贯彻好《意见》精神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要把学习《意见》与学习2005年中央5号文件结合起来,二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在社会上形成学习《意见》的热潮,正确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协工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的认识。
   
谭世奇:新时期在贯彻好《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好政协的三项职能,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宪法、法律和党的大政方针下参政议政;就必须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和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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