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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中央<意见>精神
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新乡市政协主席 赵胜修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共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出发,颁布了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体现了远见卓识的政治智慧,体现了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向前发展。
《意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的全局,系统总结了50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的历史贡献,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主题、任务和工作原则,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对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主要途径和基本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集中反映了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是指导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好《意见》,是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随着《意见》的深入贯彻,人民政协必将迎来一个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
一、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各项工作,更加自觉地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意见》指出,“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提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原则,充分反映了科学发展观对政协工作的根本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就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献计出力,就要服从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协工作才能充满生机活力,赢得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和全社会的认可。因此,政协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放在首位。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协助党委、政府开好局、起好步,是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市的大局和中心工作就是实施“引资、项目双带动”主战略,致力于打造中原城市群经济强市,构建和谐平安新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近年来,市政协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就“十一五”规划编制、促进中部崛起、“三农”问题、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组织了一系列专题调研和视察,不少建议被党委、政府所采纳,对新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要求各地政协组织进一步发扬“为国是谋划,为民生操劳”的光荣传统,牢记人民政协的政治责任,以《意见》为行动指南,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当前,要重点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等关系新乡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见地、可操作的建议,为新乡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
《意见》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要“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始终把握的行为准则。
发展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发展的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协组织,必须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充分发挥政协组织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一独特优势,进一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一是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各阶层的广泛团结为基础,广交朋友,把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阶层的社会力量,团结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下,凝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中。二是要积极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以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为各界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提供畅通渠道。三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不断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要坚持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政协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意见》明确指出,“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并从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能的各种活动,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来,市政协在加强“三化”建设、推动政协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如在提案工作方面,每年全会前,都向委员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要求委员深入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在提案选题上做到“四个注重”,在提案办理上,实行了“四个转变”,并通过确定重点提案、分管副主席督办等形式,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每次常委会前,都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调查研究,做好专题议政准备。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履行职能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委员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通则、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对委员参加会议活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在各县(市、区)建立委员联络组,以专委会为基础,界别小组为纽带组织委员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定期开展主席集体视察、专委会专题调研,努力使政协各项工作适应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是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意见》第一次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的机关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政协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要大力加强政协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搞好“三个服务”,进一步为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搭建好参政议政的平台,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要不断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效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干部队伍,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有力的保障。
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是人民政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通过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以《意见》为动力,抓住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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