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协概况
1986年,新乡市实行市带县后,市和县、区政协机构由原来的7个扩大为13个,并于1986年五届三次会议上增补市政协委员100名,扩大后的五届市政协由388名市政协委员组成。市政协六届、七届、八届、九届委员会于1989年7月、1994年3月、1999年元月、2004年4月选举产生,分别由383、385、386、400名市政协委员组成。九届政协下设8个委员会,分别是:
提案委员会:负责委员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及转办工作,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促进委员提案的办复落实。
经济委员会:围绕全市工业、商贸、工商、税务、技术质量监督、金融、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方面履行职能。
农业委员会:围绕三农等方面履行职能。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人口增长、计划生育、土地、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履行职能。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围绕教育、科技、文化、医药、卫生、体育事业等方面履行职能。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围绕工青妇、文联、社联、科协、民政、政法、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履行职能。
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围绕港澳台侨胞及其眷属、外事和民族宗教等方面履行职能。
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负责委员学习、举办大型知识讲座、报告会、编印《学习参考资料》,以及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辑、出版等工作。